实验室安全现状如何破局?
第七期开讲啦!一同探讨制药化工VOCs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及安全措施
近年来,随着实验室事故、特别是一些恶性伤亡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安全问题引发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通报的数据,仅2010—2019十年间,全国高校就发生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14543起,死亡29人。在我国高校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中,火灾和爆炸是发生频率最高的事故,二者发生的总数和伤亡人数占比也最大(数据来源于《Journal of Loss Prevention in the Process Industries》期刊中的英文论文《challenges ,and future directions of university laboratory safety in China》)。
分析原因不难看出,从客观上看,对于实验科学来说,由于内在规律尚未掌握、因果关系还未明确,所以自身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影响因素。实验研究过程是一个不断试错、纠错的进程,由此注定了实验研究过程存在多变的操作条件和状态,频繁的变更和不可预见的结果是常态,这与工业生产装置维持稳态操作运行的特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正是这种多变的不稳定性客观上增加了实验研究的安全风险,增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很多学者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缺陷和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多个角度对国内实验室的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普遍认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明确、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知识欠缺、安全技能不足、安全投入不足、安全专业管理人才缺失、缺乏实验室事故突发处理预案及相应的应急设施等原因是近年来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原因。
实验室安全现状如何破局?笔者认为,体制是基石、机制是核心、法制是保障。而且要想保证体制和机制顺利地建立并发挥作用,法制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至关重要。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法律,国务院也没有发布过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行政法规。因此,在国家层面上涉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
对企业所属的各级各类实验室来说,其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与企业一脉相承,比如全员安全责任制、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现场作业环节的安全管控等,而且企业所属的实验室普遍都配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其实验室安全管理一般都遵循国家现行的通用法律和法规,比如《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以上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不是为实验室专门制定的,但在企业实验室的建设、运营、管理,实验室人员的健康安全,实验设备、药剂、实验物品的使用、储存和运输,危险源的识别以及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各个方面均在依照相关的条文执行。除了企业实验室外,高校实验室是实验室中占比最大的一块。与企业实验室一样,上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高校实验室也同样适用。此外,针对高校实验室的特点,特别是为有效遏制高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教育部曾出台多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一系列的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例如,《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1992年6月27日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公布,自1992年6月27日起施行),该部门规章对高等学校实验室的任务、建设、体制、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高等学校实验室设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实验室的管理主体及其主体责任等内容。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高等学校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另外,第三十条还规定:“实验室要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水平考核。”2009年7月3日教育部、公安部通过《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28号令),该部门规章规定了高等学校有关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管理、检查和整改、教育和培训、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奖惩等方面的内容。针对近几年来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教育部自2015年起连续4年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并于2019年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针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要求高校要把安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要强化法人主体责任,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特别强调了要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各高校应当对危化品、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等危险源,实施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此外,为落实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2022年教育部办公厅又连续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教发厅函〔2020〕23号)等文件。实施过程中要求以飞行检查的方式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并下发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内容涉及实验室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与核材料管理、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12个方面的内容。标准
标准是法律法规的延伸,在具体安全管理活动中,标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家现行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标准和规范多集中于生产经营领域,专门针对实验室的很少,所以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起不到指导作用。虽然许多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可以参照生产领域的法律和标准执行,但对于很多实验室来说,由于科研课题涉足领域广阔、特别是新方向、前沿性以及未知探索性研究项目较多,所以很多适用于生产领域的法律和标准根本涉及不到。比如在对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管控方面,由于实验室中所用的危化品体量一般都较小,使用的总量往往达不到国家现行法律和标准中定义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判定标准,因此无法遵照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此外,还有很多实验室合成出来的新材料和新物质根本就不在危险化学品管控目录范围内。由于长期以来没有针对实验室建设和安全管理统一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因此很多实验室的建设工作一直处于无章可循和无序发展的状态,有些实验室从建设之初就存在功能布局不合理、安全设施不充足、环保设施不配套、消防设施不齐全的尴尬局面,更不用说针对实验课题特点匹配特殊的安全防护措施了。这也是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因素。总体来看,现阶段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无法对实验室的安全风险实施准确有效的管控。03加快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建设步伐
目前国内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验证等工作,建设过程更需要强调宏观的顶层设计。值得特别关注的是,高校实验室的管理层、教职工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同于生产企业中具有明确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因此实验室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首先要以理顺研究机构及实验室各个层级人员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为突破口,包括管理层、教职工、学生三方具体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厘清主体责任,这才具备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的基础。
加快出台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此外,目前尚不具备时机和条件颁布国家层面的专门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因此,负有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快出台相应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范各级各类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在相应的部门规章中,首先要明确实验室建设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相关各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力;其次,可以借鉴目前较为系统、全面的有关工贸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实验室的各类规章、制度等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积极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的制订
另外,要积极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由于实验室研究具有涉足领域广、前沿性以及未知探索性多的特点,因此制定统一的适用于所有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难度较大,所以实验室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工作中要多鼓励同一领域的研究者制定并推行适用于本研究领域甚至是本课题范围内的团体标准,即结合实验室中各个专业和课题的特性开展相对应的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
“安全管理法律为本,风险管控标准先行”,建立和推行适用于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法律体系是实现实验室本质安全的最佳途径。加快实验室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应用,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使得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逐渐步入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这是实现实验室本质安全的必由之路。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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